部门决算

  • 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2016决算情况说明

    2017-09-15

    第一部分

    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概况

     

    一、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收费、便民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对入驻中心的各行政管理部门、服务机构进行工作协调,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收费、便民等“一站式”服务。

    (三)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全程代办服务,参与项目联审,对项目办理情况进行协调。

    (四)负责制定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对入驻中心的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评比。

    (六)协调有关部门受理对全区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便民服务工作的咨询与投诉。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洛龙行政服务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2015年收入总计 188.14 万元,支出总计 160.58  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本年收入合计188.1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88.14 万元,占100 %;事业收入 0万元,  %;经营收入0万元,占  %;其他收入  0万元,占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本年支出合计 160.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7 万元,占41 %;项目支出 94.88 万元, 51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6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 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9.1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 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2016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支出决算为1.0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4 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购置 0 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 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使用较长,车况较差,造成维护及耗油增加,运行成本加大。

    (三)公务接待费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5 年共接待 0 批次、  人次。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65.7 万元,主要包含人员经费56.6,公用经费9.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6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  12  31 日,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4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四)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 年,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共组织对 1 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60 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概况说明:工程已完工,已正常运行,大厅工作环境得到改善,为办事的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是指××厅(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厅(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厅(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厅(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八)其他××支出(项):……。

    ……。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