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2017年洛龙区发改委预算概况

    2017-03-14

    洛龙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情况简介

     

    根据《中共洛龙区委洛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洛龙发〔2014〕12号),设置洛阳市洛龙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挂洛龙区物价管理办公室牌子) 。

        一、班子成员及分工情况

    冯治国(党组书记、主任):主持区发改委全面工作;

    李长磊(党组副书记):协助党组书记搞好党组工作;负责项目立项、管理、协调服务,项目联审联批,项目观摩,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政策性资金争取及资金监管,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等申报及管理,消防安全,防恐工作,焦枝铁路守护营及参战人员稳控,投资类项目监管等工作,完成委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分管项目办、项目投资科;联系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科、工业发展科、高新技术科、财政金融科、社会发展科、设计审批科、重大项目稽察和招标投标办、市重点办;联系洛龙产业集聚区、洛龙特色商业区、大数据产业园。

    张 燕 (党组成员、副主任):协助支部书记搞好机关支部建设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会务管理、组织人事、工作信息、计生卫生、财务、接待、老干部、印章、保密、网站、妇女、档案、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节能监管、节能评估、节能项目资金争取、洁净性能源建设等工作,分包远洋非法集资案,牵头搞好全委文明单位建设等工作,完成委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分管办公室、节能降耗股;联系市发改委办公室、人事科、综合科、环资科、能源办、节能监测中心。

    纪晓丹(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监测,经济运行分析,现代产业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等任务落实,经济体制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电力直接交易等改革工作,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工作,扶贫、防汛、教育、卫生、城镇化等涉及工作任务,牵头搞好卫生单位创建工作,完成委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分管综合计划股,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股;联系市发改委经济分析科、运行协调科、国民经济动员办、基础产业科、外经科、发展规划科、城市发展科。

    张  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潘强力:协助李长磊同志搞好项目办工作。 

       二、内设机构

    洛阳市洛龙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洛龙区物价管理办公室)是主管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洛龙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洛龙区物价管理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1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其中1名副主任兼任物价管理办公室主任),股级领导职数6名。

    机关内设6个职能股室。办公室、项目投资股、节能降耗股、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股、综合计划股、物价办。

    2016年6月成立洛龙区项目建设办公室,隶属于区发展改革委员会,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编制11名,领导职数1正2副,编制11名,下设三个职能室(综合科、服务科、督查科)。

         三、工作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衔接平衡区域性规划、各主要行业和部门的行业规划与专项规划,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

    (三)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申请中央和省、市政府投资、安排区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

    (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的战略、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五)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六)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降耗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节能降耗、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节能降耗重大项目,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七)承担全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的责任;组织对重点项目建设工程进度实施过程监管,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区稽察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稽察。

    (八)宣传党和国家的物价政策,保障各项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在全区的贯彻落实。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进行管理和紧急干预;对放开的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和具有垄断性行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指定商品的价格进行调控和监督,推行明码标价,开展价格诚信和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对全区价格总水平进行预测、检查和分析,努力保持市场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强化价格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价进程。负责全区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依法对价格违法行为实行行政处罚;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牟取暴利、低价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指导经营者和行业组织价格自律;受理价格举报,协调价格争议,承担我区价格信访工作。负责全区各类涉案物品的价格认证、评估工作;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价格监测工作;开展价格信息咨询服务工作;开展价格调研和宣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工作,优化我区经济发展环境。

    (九)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